五中校务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7-06-21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东教人函〔2017〕19号《关于市直属学校开展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制定了《关于选派教师参与市内教师交流工作的规定》,现在开始2017-2018学年市内教师交流报名工作,请大家下载附件查阅相关文件,有参加交流意愿的教师选好对口交流学校并在6月21日上午下班前到校务办陈文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