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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捐赠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5-13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一、捐赠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捐赠自愿和无偿,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3.在不损害学校利益的前提下,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4.捐赠资金和物品应当用于与学校建设相关的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二、捐赠的主要来源

1.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2.其他合法收入。

三、捐赠的管理使用

1.学校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同时将有关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财务管理、协议文本存档保管。

2.学校承诺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理规范地使用捐赠,提高捐赠的使用效益。

3.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和捐赠者协商处理。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