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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7-08

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草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志坚

副组长:杨军(常务) 莫佛钦

成 员:林清裕 康伟生 顾庐贤

职 责:制定学校实施办法。督促落实。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林清裕

副组长:康伟生 顾庐贤 黄晓敏 各级级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谢玉珍 周海军 黎健威

职 责:组织落实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

三、各部门职责

A、教务处: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核查;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的评价。负责对管理教学的级长及教师的工作培训。

B、德育处:

负责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的评价、自我陈述、教师评语,负责对管理德育的级长、班主任及家长的培训。

C、年级组:

负责本年级学分认定,组织研学活动,指导学生信息录入,整理遴选,形成档案。培训学生。教学级长负责组织布置研学、德育级长负责社会实践。

四、工作进度

1.每学期末完成本学期学生模块学分第一次认定;(级组)

2.布置每个学期研学、社会实践课程;(级组)

3.每学期学期末完成本学期德智体美劳的评价内容;(级组)

4.每学期期末完成学生评价内容录入验收、下学期开学初公示评价内容;(黄晓敏、谢玉珍)

5.下学期第二周前完成上学期学生档案;(黄晓敏)

五、诚信承诺

建立学校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教师和学生分别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相关教师和学生,领导小组)

六、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88787113联系人:黄老师

七、本方案201913日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

一九年一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