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一批报废资产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1】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校将出售一批已报废资产,报废资产包括电视机2台、秸秆粉碎机1台,空气能热水器1台,实物展示台10台、办公家具一批等。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现我校按有关规定公开以上报废资产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征询三家以上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报价。我校将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选取一家回收公司向其出售以上报废资产,回收完成后相关处置收益通过非税系统上缴市财政。
请有意回收上述报废资产的回收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前与我校总务处取得联系,逾期不候。
联系人:郭生,联系电话:88787198。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