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五高级中学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引
为保障突发气象灾害时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东莞市
普教系统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引》 (东教安【2014】3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上级部门规定不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应对处理
1.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
后,对应镇街的中小学、幼儿园当天停课。
2.雷雨大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冰雹橙色、红色预
警信号发布后,中小学、幼儿园即刻停止户外活动,上放学途中的学生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上放学的时间。高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灰霾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3. 在停课预警信号解除后, 各镇街教育管理部门、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学生上学路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内涝等各种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情况,可自行决定是否停课或推迟上课,同时应将决定事项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我校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的工作指引
1.遇到恶劣天气时,学校各部门应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
预警信号,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正确应对,当气象预警
信号达到停课级别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作出决定后,由德育处通过应急信息发布渠道及时通知到教职工和学生家长。
2. 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时或上级部门通过公共
渠道发布停课通知时,学校自动进行停课。分以下 3 种情况应对。
(1)当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发布处于上学时间段时,由学校德
育处发布停课通知,同时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由家长根据安全状况要求子女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学校校舍开放并安排人员照顾到校的学生。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在没家长接送的情况下不准离校,待天气好转时方可离校,后勤部门要提供正常的生活保障。学校根据学生返校人数决定当晚值班行政和值班老师人数及名单,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学生动态,并核实本班学生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德育处主任报告。
(2)当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发布处于上课时间内时,因我校是
全寄宿制,在校生正常上课,由班主任单独与走读生家长联系告知停课通知。学校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当学校出现险情,有可能危及到学生安全时,学校方可要求家长提前接学生回家。
(3)当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发布处于放学时段时,对于有家长
接送的学生可以离校,同时提醒家长注意路途安全;对于平时自行回家的学生,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应在预警信号级别降低并确保安全之后,方可离校。
3.停课当天,若天气好转,停课通知依旧执行,总务处应抓
紧时间进行校舍建筑等方面的检查,学校保安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遇到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处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4.停课结束之后,如预警信号级别未达到停课要求,学校在
第二天组织复课, 并由德育处通过家校平台通知家长和教职员工。
5.在校期间,当气象部门发布雷雨大风黄色、橙色、红色
预警信号,冰雹橙色、红色预警信号,高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灰霾黄色预警信号时,各部门立即停止组织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并由德育处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通知学生注意安全。体育课应转为上室内理论课或在体育馆、教学楼架空层下等阴凉或空气够好的地方上课。
三、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的工
作指引
1.应学习气象常识,掌握哪些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遇到
恶劣天气时,应密切关注预警信号,当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时,无需送学生回校。
2.在接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当气象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
别时,应根据安全状况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上学途中,气象预警信号未达到停课级别,但遇局部地区天气情况恶劣时,应以保证学生安全为原则,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待天气情况有所好转,再行继续送学生回校。
3.当气象预警信号达到停课级别时,安排学生在家或其他安
全场所时,应加强对学生的监管,避免学生因其他原因受到伤害。
四、公众获取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渠道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预警信息:电视台、广播电台、
气象局网站(www.dg121.com)、气象局微博(新浪、腾讯微博“东莞天气” )、气象局微信( “东莞天气” ,微信号:dgtqwx);教育局